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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车行道边缘线有关问题的答复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0年02月08日作者:lx

【法规名称】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车行道边缘线有关问题的答复

【颁布机构】 公安部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

【发 文 号】 公交管(1992)187号

【颁布时间】 1992-12-10

【实施时间】 1992-12-10

【效力属性】 有效

 

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车行道边缘线有关问题的答复

(公交管〔1992〕187号)

 

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:

你局12月7日请示:车道中心线(包括隔离带、设施等)两侧所划的车行道边缘线之间的区域,行人或车辆能否通行?现答复如下:

车道中心线(包括隔离带、隔离设施等)两侧所划的车行道边缘线,是为了保证车辆高速行驶的安全和保护道路设施,两条边缘线之间的区域,禁止行人和车辆通行。违者按交通违章论处;造成交通事故的,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,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,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。

此复

 

1992年12月10日

 

 

原作者: l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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